
起重機的距離檢側防撞裝置,采用無線電信號型防撞裝置,防撞裝置由三相系統組成,用來監控起重機前端行駛距離,一般X先發出信號警告,接著將大車車速減小到50%,X后切斷電機電源,將大車制動 由于鋼鐵工業新技術的應用,鋼材質量得以提高,在設計起重機主梁強度時,可使用較高的許用力而不需要很高的安全系數,以便減少起重機材料用量(這并不意味著不安全),從而降低設備的重量和價格,因起重機重量的減小,可用功率較小的驅動裝置啟動,因此而減少電力,節省開支。 在機加工方面,盡管采用少切削的精密鑄件,尤其是鋁合金鑄件占多;加工設備大量采用高精、高效的加工中心,數控自動機床等.既保證加工質量,又提高了生產率、降低了成本。 國內外起重機廠商為了能迅速制造和裝配出品種多樣化的產品來,要求企業之間密切聯系和協調,企業走向X化、標準化和系列化,因為使用標準件設備能迅速組合和安裝,減少標準件外組合部分的加工制造就顯得特別重要。組合構件的使用比生產非標準件起重機來,有助于減少成本。
注:對于可供用戶選擇的要素,如電磁吸盤的型號,抓斗的規格,確切的起升高度,司 機室的型式及入口方向, 運行軌道的型號、 機構工作X別的特殊要求, 是否提供制冷或供熱 裝置等,應另在訂貨合同中用文字說明。 3.1.3 標記示例 a.起升機構具有主、副鉤的起重量 20/5t,跨度 19.5m,工作X別 A5 ,室內用吊鉤橋式 起重機,應標為: 起重機 QD20/5-19.5A5 GB/T14405 b.起重量 10t,跨度 22.5m,工作X別 A6 ,室外用抓斗橋式起重機,應標為: 起重機 QZ10-22.5A6W GB/T14405 c.起重機 10t,跨度 25.5m,工作X別 A7 ,室內用抓斗吊鉤橋式起重機,應標為: 起重機 QN10-25.5A7 GB/T14405 d.起重機 5t,跨度 16.5m,工作X別 A6 ,室外用三用橋式起重機,應標為: 起重機 QS5-16.5A6W GB/T14405 e.起重量 50/10+ 50/10t,跨度 28.5m,工作X別 A5,室內用雙小車吊鉤橋式起重機, 應標為: 起重機 QE50/10+50/10-28.5A.5 GB/T14405 3.2 基本參數 3.2.1 起重機的主參數起重量(代號 Gn) 和工作X別的劃分,見表 2。 表2
當設有主、 副鉤時其匹配關系為 3:1~ 5:1,并用分子分母形式表示, 如:80/20;50/10 二用、三用的起重量根據用戶需要進行匹配。 3.2.2 起重機的標準跨度(代號 S,見圖 1)見表 3。 表3 m 注:有無通道,系指建筑物上沿著起重機運行線路是否留有人行安全通道。 3.2.3起重機工作X別的選用見表 2 及附錄 B(參考件) 3.2.4 起重機的起升高度見表 4 注:①有范圍的起升高度,具體值視起重量而定。 ②表 4 所列為X大起升高度(必要時,經供需雙方協商,也可X出此限) ,
a. 起升機構 由電動機、制動器、減速器、卷筒組、定滑輪組、吊鉤組、起升限位、傳動軸、聯軸器等組成。 b. 運行機構是由電動機、制動器、減速器、傳動軸、聯軸器、車輪組構成,小車多為集中驅動, 大車多為分別驅動。 c. 橋架結構 由主梁、端梁、走臺、電纜滑架、司機室、梯子欄桿平臺等組成。 d. 操縱機構及電氣控制設備 由聯動臺或凸輪控制器,保護柜、電源箱、電阻器、大車導電器及各限位開關等組成 1.3 吊運保管注意事項 由于起重機屬于重大構件,在吊運時需用專門吊裝設備,要避免起重機在吊裝,轉運及存放不合理造 成橋架變形,部件損壞等故障。需注意下列事項: a. 吊裝時按設備上標注的起吊線進行吊運
表1 S(m) 10 10 ?15 15 ?20 20 ?25 25 ?30 30 ?35 △ S(mm) ±2 ± 2.5 ±3 ± 3.5 ±4 ± 4.5 當采用焊接連接的主端梁及角型軸承箱車輪結構時,△ S=± 5mm (2) 小車軌距K的極限偏差,在距端處不得X過 △ KW ± 2mm在距中 S 9.5m 為 △ Kv +7mm +1mm (3) 主梁拱度 在跨中一般為(0.9/1000?1.4/1000)S,且X大上拱度在距中 S/10的范圍內; (4) 主梁水平旁彎 對偏軌和對稱正軌箱形梁應不大于 S1/2000(S1為兩端始于X一塊大筋板實測 長度,在離上翼緣板約 100mm的大筋板處測量); (5) 小車軌道接頭偏差 水平錯位f 1mm頭部間隙ew 2mm 高低差dw 1mm(見圖2) (6) 橋架同一截面兩根小車軌道的高低差厶 h 當 K 2m時,△ h w 3mm 2m Kv 6.6m時
起重機的操作與使用: 4.1 起重機安全操作技術規則: 4.1.1 配備專職人員操作; 4.1.2 在橋架跨中安裝噸位牌; 4.1.3 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人員在橋架和小車上; 4.1.4 切斷電源才允許檢查和維修起重機; 4.1.5 禁止在起重機上拋投物品; 4.1.6 禁止吊運物品從人頭上方通過; 4.1.7 吊運液態金屬及重要物件,需先檢查制動器是否X可靠; 4.1.8 露天 作業起重機在六X風以上禁止工作; 4.1.9 起重機主副鉤除設計允許外,不得同時使用; 4.1.10每年必須對起重機進行定期全面檢查 ,結果記入設備